8月11日, 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发布有关通知, 按照相关文件要求,经地方申报推荐、材料审查、专家评审等程序,确定北京市海淀区等38个城市(城区)为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示范城市,其中,吉林省长春市上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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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同时公布北京市丰台区等72个城市(城区)为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试点城市,其中,吉林省四平市上榜,试点示范时限自2022年7月至2025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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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要求,有关城市要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知识产权局指导下优化完善试点示范工作方案,明确任务分工,自批复之日起2个月内由城市人民政府印发,并报省(自治区、直辖市)知识产权局和国家知识产权局运用促进司备案。

要将试点示范工作纳入市委、市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和条件保障,加快落实各项工作举措,不断提升知识产权治理能力和治理效能,确保试点示范工作取得实效,切实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为知识产权强国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中国吉林网 吉刻APP记者 于洋

图片为网络截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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