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检查工作方案(舞阳县住建局多措并举优化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1)

为有效防范房地产市场风险,提振房地产业市场发展信心,县住建局坚持“房住不炒”的原则,强化部门联动,细化实化举措,不断优化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全力推动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一是优化监管办法。结合舞阳县实际,先后制订了《舞阳县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督管理实施细则》、《关于进一步完善舞阳县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措施的补充规定》等文件规定,不断优化管理措施和服务流程,压缩办理时限、规范申请材料,从制度上规范了预售资金缴存、管理、审批和使用行为。

二是优化监管系统。建立健全预售资金监管系统平台,与监管银行、房地产开发企业以及商品房网签系统对接,动态监管预售资金缴存、审批和划拨情况。严格实行商品房预售资金全额缴存,重点监管、保底运行,确保商品房预售资金优先用于商品房项目建设,维护购房人合法权益,避免出现新的问题楼盘。

三是优化监管举措。明确划分了房地产开发企业、按揭银行、监管银行、监管部门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增强开发企业资金流动性。目前,监管银行共与17家开发企业签订预售资金监管协议87份,监管预售资金6.8亿元,已拨付使用资金5.93亿元。不断规范资金缴存和拨付管理,增加资金使用拨付节点,目前已释放资金3600万元,既保证监管账户中留存资金满足后续建设需要,又切实减轻了企业负担。实行保单(保函)制度,房地产企业凭商业银行、保险公司、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单(保函)冲抵商品房预售监管资金,目前已释放资金1500万元,有效增强了企业资金流动性。同时,实施信用考评差别化监管,每年对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考评一次,考评结果作为预售资金差别化监管的依据,减轻信用良好企业的经营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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