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二孩政策公布后,各地都在紧锣密鼓地修订有关超生的处罚条款据《法制日报》记者统计,除新疆、西藏两地外,全国已经有29个省份陆续修订了本地的计生条例统计结果显示,目前有7个省份的计生条例规定企业对超生员工可以开除这7省是:海南、广东、福建、浙江、江西、贵州、云南其中,广东、海南、云南和贵州4省规定企业对超生员工直接开除(10月29日《法制日报》),现在小编就来说说关于国企员工超生被单位辞退?下面内容希望能帮助到你,我们来一起看看吧!

国企员工超生被单位辞退(企业可开除超生员工)

国企员工超生被单位辞退

全面二孩政策公布后,各地都在紧锣密鼓地修订有关超生的处罚条款。据《法制日报》记者统计,除新疆、西藏两地外,全国已经有29个省份陆续修订了本地的计生条例。统计结果显示,目前有7个省份的计生条例规定企业对超生员工可以开除。这7省是:海南、广东、福建、浙江、江西、贵州、云南。其中,广东、海南、云南和贵州4省规定企业对超生员工直接开除。(10月29日《法制日报》)

对超生的企业员工开除,意味着解除劳动关系,是否违反劳动合同法一直存在着争议;而在各地司法实践中,也往往会依据当地计生条例的规定予以相应地支持。各地计生条例规定不一,超生带来的结果也就各不相同了。显然,“企业可开除超生员工”的规定,值得商榷。

据公开报道,2015年三八妇女节前夕,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举行“涉妇女权益保护案件情况新闻通报会”,专门就违法超生该不该开除问题进行了讨论,结论指出“用人单位无权开除超生员工”,一是因为普通企业职工并非《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规定的“国家工作人员”;二是普通企业的职工即使违反计生政策,用人单位也只能做出“纪律处分”,而解除劳动关系不属于“纪律处分”。据悉,北京二中院不仅给出了详细的法理说明,并结合实际案例进行了深刻诠释。

从法律意义上说,跟计划生育有关的《公务员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规定的“开除”,是针对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处罚的一种,而一般企业的劳动关系中,并未提及“开除”的字眼。譬如《劳动合同法》就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仅限于以下几种: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等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而被解除劳动合同,不属于以上任何情形。换言之,法理上用人单位是不能单方面“开除”员工的,如果非得单方面解除劳动关系,企业员工则有权向用人单位索取经济补偿。

劳动权是公民基本权利。正如有关专家表示,把生育问题跟劳动权强行绑在一起,是对公民劳动权的侵害。企业考虑超生带来的成本问题无可厚非,但在全面放开二胎、低生育率越来越紧迫的今天,“超生开除”的规定已然不合时宜,企业不应擅自解除超生者的劳动合同。(付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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