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网传“在南宁清厢快速路,两名女子从一辆行驶中的小轿车上探身出天窗外跳舞‘自嗨’”,让人看着都不禁为她们的安全捏把汗。

根据群众举报的视频线索,南宁交警很快找到了这辆小轿车及当事的两名女子。经询问了解,2月1日晚,龚某驾车搭乘龙某一起去吃饭,席间两人都喝了不少酒。散席后龚某找了代驾,途经清厢快速路时,两人借着酒兴,从车天窗探身出去,忘乎所以地摇晃跳舞,全然没有想到危险。

最终,民警对龚某、龙某进行了严肃地批评教育,依法分别予以罚款处罚。

南宁一群女子占道跳热舞(南宁午夜惊现移动DJ)(1)

南宁一群女子占道跳热舞(南宁午夜惊现移动DJ)(2)

法规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七条规定,乘坐机动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不得在机动车道上拦乘机动车;

(二)在机动车道上不得从机动车左侧上下车;

(三)开关车门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四)机动车行驶中,不得干扰驾驶,不得将身体任何部分伸出车外,不得跳车;

(五)乘坐两轮摩托车应当正向骑坐。

小惩大诫!南宁交警提醒广大驾乘人员:机动车行驶中切勿将身体任何部分伸出车外,一旦发生事故,后果不堪设想。

来源:南宁交警微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