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导读,现在小编就来说说关于安徽省异地办理身份证?下面内容希望能帮助到你,我们来一起看看吧!

安徽省异地办理身份证(首次申领身份证将可)

安徽省异地办理身份证

今日导读

别掐新叶了,40“岁”香樟树眼看活不成

安徽:首次申领身份证将可“全省通办”

芜宁高速上行峨山路下道口封闭施工

“隔夜酒”惹祸,喝完一天后仍被查出醉驾”

天气预报

芜湖市气象台早间预报

(2021年8月27日06时)

今天白天到明天早晨阴有阵雨,

偏北风3级左右,

今天最高气温29℃,

明晨最低气温24℃,

明天白天到夜里阴到多云,

明天最高气温32℃

别掐新叶了40“岁”香樟树眼看活不成

市民黄先生反映,团结三村13号楼与14号楼之间的一棵绿化香樟树已有40“岁”,今年以来新枝叶始终发不出,因为

一有新叶子长出,就有人将其掐掉,造成树木始终发不出新枝叶,最终可能会死亡。记者在现场看到,与附近枝叶蓬勃生发的香樟树相比,同样去年修剪过的香樟树看起来光秃秃,其中一条主枝看起来已枯死,而被遮阳棚挡住的香樟树就剩主干。

对此,掐掉树叶的马女士告诉记者,这棵香樟树曾经在修剪前对她家遮光比较严重,现在修剪后他们不希望这棵树再生发起来,所以对其掐揪新叶限制其生长。

随后,记者将此事反映给了团结三村所属社区,有关负责人表示,对于目前一些小区里因担心遮阳而比较多发的伤害树木问题,会与当事人沟通,争取妥善解决。

记者 吴敏

安徽:首次申领身份证将可“全省通办”

年底前将实现长三角地区“跨省通办”

记者从省公安厅获悉,安徽省公安厅推出22项便民利企措施。我省将推进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全省通办”,年底前将实现在长三角地区“跨省通办”。

今后,我省将实现长三角区域“跨省户口网上迁移”。沪苏浙皖籍群众在长三角区域内办理跨省迁移户口时,只需在迁入地户政窗口办理,不必再往返于迁入迁出地,实现“一地受理、网上迁移”。

此外,我省将实现居民身份证首次申领“全省通办”,市民在我省1400多个居民身份证办理点均可无差别办理此项业务,年底前实现在长三角地区“跨省通办”,解决原来办证必须前往户籍地办理的“两地跑、耗时长”等问题。

十八周岁以上、两年内再次办理居民身份证且已采集过指纹信息的安徽籍群众,可通过“安徽政务服务网”“皖事通”“皖警便民服务e网通”网上办理身份证。急需用证的,还可以网上申请办理临时身份证。

此外,我省还将推行长三角地区驾驶证、行驶证电子证照共享互认。在全省范围内积极探索推行长三角地区驾驶证、行驶证电子证照共享互认工作,市民通过“皖事通”“皖警便民服务e网通”即可申领应用,提升长三角地区政务服务一体化水平,让企业群众享有更多“同城待遇”。

在合肥、宿州、淮北、亳州、蚌埠、芜湖、安庆等地试点推行货车“禁区通行证”信息化核验,市民网上申请,系统自动生成通行证或通行码,实现非现场交通管理核验,为货车车主提供“无接触式”高效便捷通行服务。

我省还将积极设立老年人办证办事专窗,在窗口醒目位置设立或张贴“老年人优先”提示牌,以及老年人办事“绿色通道”和“爱心专座”,配备老花镜、放大镜、应急药箱等,在公安综合窗口配备辅警,协助老年人解决在信息录入、自助拍照等方面遇到的困难,为老年人提供贴心服务。

记者 王叶华

芜宁高速上行峨山路下道口封闭施工

记者26日从芜湖交警获悉,因芜湖市S334峨山路东延伸新建工程下穿高速G4211宁芜高速公路路基改桥施工需要,将对G4211宁芜高速公路(峨山路收费站往北至900m处)段安庆方向线路进行封闭,同时封闭(往安庆方向)峨山路收费站下道口,封闭长度900m。

封闭时间自2021年8月26日至2022年1月26日,封闭5个月,届时途经车辆利用新建便道和下行线(往马鞍山)双向通行,限速60km/h,驾驶员请注意观察施工安全警示引导标志和交通标志标识提示,并服从交警及现场管理人员指挥。

记者 胡芳

“隔夜酒”惹祸

喝完一天后仍被查出醉驾

有人经常喝得烂醉如泥,休整一天后觉得可以“翻篇”上路开车,殊不知“隔夜酒”后,仍有可能被测出酒驾甚至醉驾,所以一次醉酒后,为了保险起见,后面几天最好都不要驾车。

8月22日,镜湖交警大队八中队民警在长江中路设卡查酒驾,当天凌晨1时14分许,一辆白色小型轿车途经该卡点时,被执勤交警拦下进行例行检查。在检查过程中,民警闻到一股酒味,问驾驶员有无喝酒,该车驾驶员王某“理直气壮”地说没有喝酒。于是民警对他进行酒精呼气检测,结果为103mg/100ml,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面对这一结果,王某称自己当天真没有喝酒,还是前一天凌晨和朋友一起聚餐时,喝了一瓶白酒、三箱啤酒,虽然喝得有点多,但已经过去这么长时间,没想到也能查出醉驾。目前,此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无独有偶,8月19日,芜湖交警经济技术开发区大队在银湖北路与军民路路口开展酒驾整治行动。当晚8时33分,民警在对一辆白色SUV进行检查时,发现驾驶员身上有酒气,询问其是否喝酒,驾驶员极力否认。随后,民警对驾驶员进行呼气酒精检测,测试结果是69mg/100ml,涉嫌饮酒驾驶。经过民警再三询问,驾驶员称前一天晚9点左右和朋友喝的酒,一直喝到第二天凌晨2点。目前,此案正在办理中。

交警部门提醒各位驾驶员,酒(醉)驾认定的标准“不看时间,看含量”,判断一个驾驶人是否酒(醉)驾,并不以酒后休息了多长时间或是多久之前喝的酒来判断,而是要根据其体内的酒精含量,一旦酒精含量超过了标准,那么就会被认定为酒(醉)驾。由于个体差异,每个人对酒精吸收和分解的快慢不同,喝了隔夜酒驾车是否构成酒(醉)驾要因人而异。此种情况,应尽量避免驾车。

记者 胡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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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江晚报》

微信编辑:无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