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消息!
4月起,
绵阳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
申报认定正式开始!
只要您是绵阳市基本医保参保人员,且所患疾病符合目前绵阳市基本医疗门诊慢性病补助病种范围(详见下表),就可以将申报资料交给单位或社区的经办人员,再由参保单位或社区经办人员将收集的资料统一报送至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门诊慢性病受理窗口办理申报认定即可。
2019年度申报时间:2019年4—6月
申报所需资料:
1、《绵阳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申报表》一式两份,若由单位提交需加盖单位公章;样表点此下载
2、门诊病情诊断证明书(需经绵阳市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2名指定医师联合签名,市外提供三级医院1名副主任及以上医师签名);
3、门诊病历;
4、出院证明;
5、一年以上五年以内诊治的检查单;
6、化验单;
7、身份证复印件;
8、其它资料
备注:
1.病史资料须查验原件;
2.由于门诊慢性病病种差异较大,病情资料提供稍有差异,具体的认定标准请查阅《绵阳市基本医保门诊特殊疾病认定标准和诊疗范围(2018版)》(绵人社办〔2018〕106号)文件;在绵阳市医保局官网可下载此文件;
3.所有申报提供的资料不退还,请递交申报资料的参保人员将资料及时备份留存
门诊慢性病待遇标准:
1.城镇职工单病种每人每年不超过1000元,两种及以上每人每年不超过1500元。
2.城乡居民单病种每人每年不超过500元,两种及以上每人每年不超过800元。
慢性病待遇享受方式:
1. 城镇职工符合门诊慢性病诊疗范围的门诊合规医疗费用,在门诊慢性病定点医药机构先使用当年本人个人账户。已划拨个人账户金额用尽后,再由统筹基金按70%支付;
2.城乡居民门诊慢性病诊疗范围的门诊合规医疗费用,门诊慢性病由统筹基金按70%支付。
内容来源:绵阳市医疗保险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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