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来源于会计网(http://www.kuaiji.com/),如果想了解更多关于会计政策、实操、考证相关信息,可以关注会计网或者关注微信号ID:wwwkuaijicom,随时为你提供最新行业资讯!

金税三期上线后,印花税申报发生了不少变化,通过新增网上电子申报印花税,频繁发生纳税义务的可清单管理,但具体怎么填报,有哪些注意事项呢?请跟着会计网小编往下看吧!

一、新系统上线带来的新变化

1.申报方式选择更加多样。

原申报方式

◆采取销售印花税票或开具大额印花税完税凭证方式以征代报;

◆未开通网上电子申报渠道。

新系统上线后申报方式

◆可在办税服务厅直接申报后取得印花税完税凭证,或者申请发售印花税票;

◆可通过eTax@SH3.0客户端网上电子申报缴纳印花税,减轻办税负担。

2.申报信息采集更加明细。

原申报信息采集方式

◆不采集纳税人应税凭证信息。

新系统上线后申报信息采集方式

◆无论是取得完税凭证还是印花税票,均要求填写印花税申报表,采集纳税人应税凭证信息,计税依据更加明细。

3.完税方式更加科学合理。

原完税方式

◆采用自行计算应纳税额、自行购花贴花、自行画销的“三自”管理方式。

新系统上线后完税方式

◆频繁发生纳税义务的纳税人,可使用完税凭证的方式缴纳印花税,同时使用清单管理,无需再在应税凭证上贴花;

◆偶然发生纳税义务的纳税人,仍可使用贴花的方式缴纳印花税。

二、网上电子申报印花税

1.登陆eTax@SH3.0客户端,选择“印花税申报”模块,点击“新增”。

印花税申报表里的数怎么填写(印花税申报就该这么填)(1)

2.根据应纳税凭证信息填报印花税纳税申报(报告)表。系统会自动按照计税金额(或件数)和税率计算应纳印花税额。

印花税申报表里的数怎么填写(印花税申报就该这么填)(2)

3.保存申报表信息。保存申报表信息后,在每月(季)征期内和其余申报表一起发送并缴款。

印花税申报表里的数怎么填写(印花税申报就该这么填)(3)

三、印花税常见问题

1.印花税的申报期限是怎样的?

为减轻纳税人负担,增值税纳税人可在增值税申报期限内同时办理印花税申报纳税手续。即增值税按月申报的,印花税也按月申报;增值税按季申报的,印花税也按季申报。

非增值税纳税人在纳税义务发生时,应按规定及时办理申报纳税手续。

2.减免印花税信息是否要申报?

纳税人符合规定减免的印花税信息,应在印花税申报时一并如实填报。

3.印花税是否可以网上电子申报?

凡具备网上申报条件的纳税人均可通过网上申报方式缴纳印花税。其他纳税人可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申报缴纳印花税。

4.开具印花税完税凭证后,是否还可以发放印花税票?

答:若开具印花税完税凭证,则不发放印花税票;若纳税人需要贴花,则不能开具印花税完税凭证。纳税人可自行选择。但网上电子申报的纳税人只能选择开具印花税完税凭证。

5.印花税完税凭证的种类有哪些?

印花税完税凭证根据纳税人缴款方式的不同可分为税收缴款书(银行经收专用)》、《税收缴款书(税务收现专用)》、《税收完税证明(表格式)》。其中,网上申报的纳税人可在税款入库后自行打印《电子缴款凭证》,也可至办税服务大厅开具《税收完税证明(表格式)》。

6.清单管理的适用对象和要求是什么?

使用完税凭证方式完税的纳税人,应实行清单管理。纳税人对应税凭证进行编号并按期或按次制作清单,完整填写清单相关内容,将对应的完税凭证粘贴在清单后,保存备查。《印花税纳税申报表》、清单、完税凭证应相互对应。

7.印花税网上电子申报有哪些注意事项?

答:纳税人根据应纳税凭证信息,按照凭证信息进行分类,自行计算每一类应纳税凭证汇总计税金额,填列申报表对应表格。印花税电子申报每个征期内只能汇总申报一次,无法按次申报。

附:

为进一步规范印花税管理,便利纳税人,国家税务总局制定了《印花税管理规程(试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77号 ,下称《规程》),适用于除证券交易外的印花税税源管理、税款征收、减免税和退税管理、风险管理等事项,自2017年1月1日起施行。

发生纳税义务应一次贴足印花税票

按照《规程》规定,纳税人书立、领受或者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下称《条例》)列举的应纳税凭证和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时,即发生纳税义务,应当根据应纳税凭证的性质,分别按《条例》所附《印花税税目税率表》对应的税目、税率,自行计算应纳税额,购买并一次贴足印花税票(以下简称“贴花”)。

印花税申报表里的数怎么填写(印花税申报就该这么填)(4)

一份凭证应纳税额超过500元的,纳税人可以采取将税收缴款书、完税证明其中一联粘贴在凭证上或者由地方税务机关在凭证上加注完税标记代替贴花。

同一种类应纳税凭证,需频繁贴花的,可由纳税人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是否采用按期汇总申报缴纳印花税的方式。汇总申报缴纳的期限不得超过一个月。采用按期汇总申报缴纳方式的,一年内不得改变。

核定征收印花税的纳税期限为一个月

实行核定征收印花税的,纳税期限为一个月,税额较小的,纳税期限可为一个季度,具体由主管税务机关确定。纳税人应当自纳税期满之日起15日内,填写国家税务总局统一制定的纳税申报表申报缴纳核定征收的印花税。

纳税人应按规定据实计算、缴纳印花税。税务机关可以根据《征管法》及相关规定核定纳税人应纳税额。

税务机关应分行业对纳税人历年印花税的纳税情况、主营业务收入情况、应税合同的签订情况等进行统计、测算,评估各行业印花税纳税状况及税负水平,确定本地区不同行业应纳税凭证的核定标准。纳税人对主管税务机关核定的应纳税额有异议的,或因生产经营情况发生变化需要重新核定的,可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相关证据,主管税务机关核实后进行调整。

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征收印花税,应当向纳税人送达《税务事项通知书》,并注明核定征收的方法和税款缴纳期限。

多贴印花税票不得申请退税或者抵用

根据《条例》第四条规定,下列凭证免纳印花税:

1.已缴纳印花税的凭证的副本或者抄本;

2.财产所有人将财产赠给政府、社会福利单位、学校所立的书据;

3.经财政部批准免税的其他凭证。

《规程》要求,税务机关应当依照《条例》和相关规定做好印花税的减免税工作。

印花税实行减免税备案管理,减免税备案资料应当包括:(一)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二)《登记簿》复印件;(三)减免税依据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料。

印花税减免税备案管理的其他事项,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税收减免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43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多贴印花税票的,不得申请退税或者抵用。

税务机关通过定期信息交换加强征管

《规程》要求,纳税人应当如实提供、妥善保存印花税应纳税凭证等有关纳税资料,统一设置、登记和保管《印花税应纳税凭证登记簿》,及时、准确、完整记录应纳税凭证的书立、领受情况。《登记簿》的内容包括:应纳税凭证种类、应纳税凭证编号、凭证书立各方(或领受人)名称、书立(领受)时间、应纳税凭证金额、件数等。税务机关可与银行、保险、工商、房地产管理等有关部门建立定期信息交换制度,利用相关信息加强印花税税源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