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了社保,不小心去世了咋办?看完这篇文章就明白了,实在干货,建议收藏

我是温青年,跟各位朋友说抱歉,好久没更新了,今天来个干货。

入职工作交社保,已经成为标配

现在,随着2011年7月1日起《社会保险法》的施行,找工作后用人单位给员工缴纳社会保险(五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几乎都成了标配,为什么?因为如果用人单位不缴纳社保,属于违法行为了,到劳动仲裁一告一个准。

为什么住房公积金在很多公司还不是标配?两方面原因:一是员工没去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投诉,二是住房公积金缴纳,还不是法律强制的,只有《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来约束,强制力比法律弱一些。

个人交了几年社保人去世了怎么办(不小心去世了咋办)(1)

交了社保,如果活不到退休,会亏吗?

答案非常明确,不会亏。

很多朋友特别是年轻的朋友还有疑惑,认为缴纳社保没什么大用处,特别是对于缴纳的养老保险,很多人觉得如果自己活不到退休,岂不是亏大了?交的钱是不是白交了?难道完全是为国家做贡献吗?

尤其是目前延迟退休的政策也快来了,仍有不少的朋友认为,为什么要缴纳养老保险?能不能活到退休还是会事。虽然有不少调侃成分,但主要还是因为对交了社保后的很多待遇没弄明白。如果非要说亏,那么亏的也是用人单位,个人是不会亏的。继续往下看。

交了社保,一不小心去世有哪些待遇?

这里主要是养老保险方面的待遇。主要有3大项:

第一项死亡待遇是:个人账户余额。

如果每月交1000元,就有接近800元是进自己个人账户的。

一旦个人去世,这部分金额是家属可以支取的。

《社会保险法》第十四条规定,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但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什么是个人账户?通俗地说就是个人缴纳的养老保险部分,也就是每个月从工资里扣的养老保险部分。

举个例子,某公司小王,每月单位给他缴纳五险,当地养老缴费比例个人部分是8%,医疗保险缴费比例个人部分2%,失业保险缴费比例个人部分0.5%.小王总个人的缴费比例是10.5%,这里面养老保险占到了8/(8 2 0.5)=76%。

如果每月从工资里扣的社保费是1050元,那么小王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每月的储存额就是800元。

我们可以理解为,小王每月从工资里扣的社保费,有接近80%是属于自己的个人账户的。

而这部分钱,一旦个人不小心去世,是肯定丢不了的。不仅如此,还是带利息的,领取的个人账户余额是本息的累计余额,而且“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税。”(《社会保险法》第十四条之规定)

个人交了几年社保人去世了怎么办(不小心去世了咋办)(2)

退休前死亡和退休后死亡,个人账户余额都能领吗?

当然都可以。不同之处是:

退休前死亡,也就是在职时死亡的,是个人账户本息累计额的全额领取。

而退休后死亡的,是个人账户的余额。因为退休后每月领取的养老金里面有个人账户贡献的一部分,按月从个人账户本息累计储存额里面出。

这个是怎么算的?

比如:60岁退休的人员,是除以139个月(个人账户计发月数),也就是每月扣除个人账户的139分之一。换句话说,如果退休后,领取了139个月(11年7个月)的养老金,那肯定就是稳赚了,因为从第140个月开始,就完全是白领国家的养老金了,个人交过的养老金账户余额已经全部发完了。

从死亡待遇这方面理解,60岁退休的人员只要是在71岁前去世,家属都会有这个个人账户余额提取的钱。

第二项死亡待遇是:丧葬补助金。

富省发的多些,穷省发的少些。按照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计算。

之所以每个省不一样,是因为2021年9月1日起施行《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遗属待遇暂行办法》,对企业员工遗属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进行了明确规定。

丧葬补助金的标准,是按照个人死亡时本省(包括自治区、直辖市)上一年度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来计算。

这个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应该说是比较靠谱的,可以衡量一个地区的老百姓实际富裕程度。

比如:目前从统计局的数据看,2020年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最高的是上海市,月人均6369.75元。

那么如果是上海的参保人员,那么光丧葬补助金这一项就可以领取6369.75*2=12739.5元。而最低的甘肃省由于2020年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月人均只有2818.5元,那么这项只能领5637元。

个人交了几年社保人去世了怎么办(不小心去世了咋办)(3)

第三项死亡待遇是:抚恤金。

养老金交的时间越长,领的越多。同样按照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计算,富省和穷省不一样。

抚恤金的计算方法,在职死亡和退休后死亡不一样

1.先看在职人员死亡,也就是退休前死亡的怎么计算。

完全根据个人的养老保险缴费年限计算,交得越长领的越多:

不满5年的,发3个月(本省上一年度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下同);

满5年不满10年的,发6个月;

满10年不超过15年(含15年)的,发9个月;

缴费年限15年以上的,每多缴费1年,发放月数增加1个月;

缴费年限30年以上的,按照30年计算,发放月数最高为24个月。

举个例子:还是小王,现在交了13年的社保,2021年没退休就不小心去世了,那么如果小王在上海,他加入可以一次性领取抚恤金6369.75元*9=57327.75元。但是如果是在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最低的甘肃,只能领取2818.5元*9=25366元。

2.再看已经退休领取养老金的人员,怎么计算。

稍微复杂一点,但还是根据上面在职个人的养老保险缴费年限计算,但每领1年的养老金,计发的月数减少1个月,最低不少于9个月

退休前缴费年限满10年不超过15年(含15年)的,发9个月,不会减少;

退休前缴费年限15年以上的,每多缴费1年,发放月数增加1个月;如果领了1年养老金就减一个月,以此类推,最低9个月。

比如:退休前交了18年,领取养老金1年就去世了,那么,这里发放的月数就是:9 (18-15)=12个月,再减1个月=11个月。

缴费年限30年以上的,发放月数最高为24个月,如果领了1年养老金就减一个月,以此类推,最低9个月。

比如:退休前交了31年,领取养老金1年就去世了,那么,这里发放的月数就是:24个月减1个月=23个月。

举个带地域的例子:某职工,退休前交了25年的养老金保险,领取养老金2年后去世了。来计算一下领多少。

发放月数:9 (25-15)=19个月

扣减月数:领养老金2年,扣减2个月。

领取月数=19-2=17个月。

如果是在上海,这个退休人员家属能领取17*6369.75=108285元

如果是在甘肃,这个退休人员家属能领取17*2818.5==47914元

个人交了几年社保人去世了怎么办(不小心去世了咋办)(4)

最后,说3点有操作性的:

1.各省的死亡待遇相差大,是按照户口所在地算吗?

不是。

退休前的人员是根据规定是按照去世时最后的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

退休后的人员是根据养老金的领取的。

也就是说,只要是去世之前,在这个省缴纳了社保就可以,哪怕是一个月的临时养老保险缴费账户。(看懂的人已经打算行动了……最高的是上海和北京

2.一个人因下落不明被法院宣告死亡,能领吗?

能。但是如果再次出现,领取的钱需要全部退还。

3.所有人都有吗?因工死亡的,也能领吗?

能。只要交过养老金保险的所有人都有。不仅能领而且还会多一项:因工死亡补助金。

个人交了几年社保人去世了怎么办(不小心去世了咋办)(5)

我是温青年,一个在社保部门工作十多年后来又通过国考的公务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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