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视剧里经常会出现一种片段,比如某人要做一列风险极高的手术,在进手术室前对着一众家属表达自己的遗愿,顺便分遗产,结局嘛总是手术成功,皆大欢喜,那么问题来了,当初许下的承诺还作数吗?

民法典第1138条: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2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衡量危急情况的标准是什么?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形:遗嘱人病危;遗嘱人遭人伤害;遗嘱人在战争中身负重伤;遗嘱人遇沉船、空难等意外事故,随时有生命危险;发生自然灾害,遗嘱人面临生命危险。

什么情况下可以定口头遗嘱(临终遗言多半是废话)(1)

把法条代入现实案例中,会是怎样的结果?

案例一:

姚某2在住院期间,2015年1月24日中午12点左右,在病房内通过口头方式表达了向乔某遗赠1000000元的意愿。姚某2作出该意思表示时,有其外甥女朱某及朱某的配偶在场。同时,乔某经姚某2授意对以上内容进行了录音。

医院对姚某2当天的病情进行了记录。记录情况为:1点12分,病员烦躁较之前缓解,呼之不能应,无法对答;7点37分,病员呼之能应,能回答简单问题;8点30分,病员呼之能应,能回答简单问题;9点19分,病员呼之能应,不能回答简单问题;11点08分,病员神志清楚,能回答简单问题;14点50分,病员呼之能应,能回答简单问题;16点30分,病员呼之能应,不能回答简单问题;17点,病员呼之能应;20点25分,病员呼之能应,能回答简单问题;21点41分,病员疼痛较前缓解。姚某2后于2015年1月28日出院,出院时症状与体征为:患者生命体征平稳,意识模糊,深大呼吸,双侧瞳孔对光反射迟钝。2015年1月29日姚某2死亡。

这种情况下订立的口头遗嘱是否有效?一要看是否符合危急情况,二要看订立遗嘱是否其真实意思表示,三要看是否符合形式要件,四要看危急情况是否解除。

什么情况下可以定口头遗嘱(临终遗言多半是废话)(2)

法院认为:首先,姚某2入院时病情已属危重,其身体及精神状况并不稳定,多次出现反复,故此种情形下设立口头遗嘱符合“危急情况”的客观情况。其次姚某2当天的精神状况来看,病历显示2015年1月24日11点08分至14点50分姚某2神志清楚;从遗嘱内容来姚某2具有向乔某遗赠1000000元的明确意思表示,此外姚某2的外甥女朱某及其配偶在场见证,见证内容也与现场录音内容相吻合;最后,根据医院病历资料、出院诊断及死亡证明书所反映,姚某2于2015年1月28日出院时已呈现意识模糊的状况,并于出院后的次日死亡。故从事后情况来看,姚某2从设立口头遗嘱后到其死亡前,其病情并未出现好转反而进一步恶化,姚某2客观上并无设立书面遗嘱或公证遗嘱的条件和能力。

最终法院确认口头遗嘱有效。

什么情况下可以定口头遗嘱(临终遗言多半是废话)(3)

案例二:

唐某曾立有一份书面遗嘱,3月28日因病住院时又订立了一份与书面遗嘱相反的口头遗嘱,唐某去世后,继承人因遗产问题发生纠纷。

根据法院向住院医师张某询问得知,张某称:唐某入院时已是危重病人,其3月28日、29日精神差,但神志清醒。3月30日神志不清,4月1日神志又恢复清楚。唐某的死亡记录显示:2011年3月30日,患者呈浅慢呼吸,并给予呼吸兴奋剂治疗,向家属交待病情,家属只同意多参数仪监测生命体征,拒绝一切抢救措施。2011年4月2日,呼吸心跳骤停,瞳孔散大固定,血压0,心率0,心电图直线,22:10宣布患者死亡。

法院认为唐某的口头遗嘱无效。

理由是:第一,在场的见证人无一人能够提供当时的视频音频资料或其他证据还原立遗嘱时的现场情况,仅凭证人出庭作证,证据形式单一;第二,从所立遗嘱的时间分析,唐某立口头遗嘱距离其出具的上一份书面遗嘱仅仅时隔八天,在如此短的时间内,唐某重新订立口头遗嘱,内容与此前的书面遗嘱完全相悖,缺乏合理的动机;第三,即使唐某在2011年3月28日出现过“危急情况”,立有口头遗嘱,在危急情况解除后,唐某亦应出具书面或者录音形式订立遗嘱。根据住院医师的答复及唐某病历记录等材料记载,唐某于3月28日、29日精神差,但神志清醒,3月30日神志不清,4月1日神智恢复清楚,现有证据不足以证明唐某自立口头遗嘱后一直处于病危状态且不能用书面或录音形式另立遗嘱。

什么情况下可以定口头遗嘱(临终遗言多半是废话)(4)

两个案例,完全相反的结局,纵观民法典规定的自书遗嘱、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公证遗嘱这6种遗嘱类型,口头遗嘱是最容易被否定的遗嘱,笔者建议立遗嘱要趁早,真到危急时刻再立遗嘱,恐怕晚了。

·骆小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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