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是个动词#

徐顺顺婚礼(徐志顺岳父大人)(1)

岳父大人

文/徐志顺

岳父大人是在我岳母生日后第二天、父亲节的前一天去世的。按病情来说,他拖不到这天,可能是他想最后一次陪我岳母过生日,让家里人都能有个好心情,向上天祈求,推迟了他的归期。对于一个善良的人,对于一个轻易不求人的人,最后向老天求一件事,我想老天是会满足他的。

至于父亲节,他是无所谓的,他一生对自己从来都是无所谓。吃,无所谓;穿,无所谓;住,无所谓;身体,无所谓。一切都无所谓,他是为别人而活着的。

他有自己的名字,但不太用,常常被取代。小的时候,被称为某某的儿子,有子女后人们就叫他某某他大,女儿们出嫁后又多了个称呼——某某他丈人,有了孙子辈了,又常常被叫某某他爷。

别人的名字总是插队,排在他前面。就连好不容易得病住院(他很少生病,小病懒得住院,抗一抗就过去了)别人不能顶替,可医生图方便,用几床几号代替,名字还是没用上。这很不公平,但他好像从来都没有计较过,只要觉得是喊自己的,尽管答应就是。既然这样,不说他的名字也罢。

岳父一生节俭,从不在自己身上乱花钱。吃饭不挑剔,反对买鸡、鱼、肉类。基本不吃鱼,因为有刺;更不吃海鲜,因为不习惯腥味儿。穿衣服从不讲究,只要能挡风御寒就行。如果给他买了比较贵的衣服,他一脸的不高兴,愤愤地将衣服扔到床上,说:“买这衣服干啥?箍胳膊绑腿的,穿着实在不舒服!”但人多的时候,他也会穿出去,让人评头论足一番。

他为人和善,从不与人争执。农村为鸡毛蒜皮骂仗打架也算是家常便饭,可他不与人斤斤计较、闹矛盾。他不怕吃亏,宁可亏欠自己,绝不占别人便宜,别人占他便宜,他也懒得说,假装不知道。他常说的两句话:“碗边的饭,吃不饱。”“争气,争气,越争越气。”在他的身上能发现农村人所有的美德,而难以找到那些人可耻的毛病。

他总是为别人着想,宁愿委屈自己,对人一无所求。每一次我们回家,都要问他需要什么,在城里买东西方便。他都是说,啥都不缺,回来转转就行。有时给他一些零花钱,他总是说,我不缺钱,再说也用不着,你们用钱的地方多。我们知道,他一生手头从来没有宽裕过。他总是尽可能地体谅别人,就连在他最后的日子,我们去照看他,他说,你们都要上班,不要耽误了事情,我这长秧子病,不忙时回来转一圈就行了,忙了就别回来。我们明显看得到他在说这话时眼边挂着泪花,他明知自己日子不多了,生命开始倒计时,谁不愿意子女陪在自己身边呢……

他总是害怕给别人添麻烦,尽量不打扰别人。他知道我们晚上经常加班,中午挤时间午睡,以确保晚上有更充足的精力。他到我家去,如果正好赶上午睡,他也不会敲门,一直在楼下等到我们起床。如果我们到农村度假,免不了想把平时没有睡好的觉恶补一下,他从来不喊我们起床,他起床时蹑手蹑脚,鸡也不往外放,害怕公鸡打鸣吵得我们睡不好。他自己背上农具偷偷摸摸到地里去,生怕你和他抢活干,撬了他的生意。如果我们碍于舆论压力,不得不到地里秀一下“同吃同住同劳动”的优良作风,他基本上抢着把急、难、险、重、脏的活都干完,我们去只是象征性干干收摊子扫尾工作。

他看不上我们干粗重的活,比如担大粪,压不住担子稳不住桶,把粪洒得一路都是,出发时是满桶,到了地里只有半桶,糟蹋了粪,还糊得庄稼叶子上、草上、自己的腿上到处都是脏物,把蛆虫都摇蒙圈了,浪到桶外,落到地上,辨不清东南西北,拖着个长长的尾巴满地里乱钻。

正因为技术不过关,我们常常被剥夺挑粪权,尽管我们也作过口头上的抗议,甚至坐到树下示威,他只是笑一笑不作回应。后来,取消了夏秋两季忙假,我们连作秀、摆拍的形式主义也免了,日子久了,没有感到愧疚,反觉得心安理得。

徐顺顺婚礼(徐志顺岳父大人)(2)

岳父没有啥爱好。打牌,嫌无聊;喝酒,酒量不大;钓鱼,没闲工夫;聊天、谝闲传,他没兴趣,也没有那方面趣味相投的朋友。他是个沉默的人,话很少。我们无论谈论什么,他只当忠实的听众,他心里的话,只说给他的庄稼听。他是我们的听众,庄稼是他的听众。有时他一个人在地里干活,嘴里还哼哼着唱歌,声音很低,也没有什么节奏感,谁也不知道唱的是什么,一旦发现有人走近,就立即打住。也许是他对自己的歌不够自信,也许他不想打扰别人的宁静,也许这歌属于他和庄稼的隐私。他的歌只唱给自己听,只唱给他的庄稼听。

徐顺顺婚礼(徐志顺岳父大人)(3)

他一生勤劳,不怕吃苦。他认为,懒惰是可耻的,自己有一双手,不劳动,依靠别人、依靠国家,是可耻的。伸手向国家要这要那,还永不满足,那是败坏家风、丢人现眼。他爱劳动,爱地里的庄稼,爱脚下的这片土地。一年四季都在地里。他说:人是个贱东西,越玩越生病。偶尔,他有个伤风感冒啥的,不吃药、不打针,只要到地里干干活,出一身汗,病就好了。我们说,如果都像你,医生就气死了。

不管他有多愁、多苦、多累,只要面对金黄的麦田,面对地里的南瓜,面对一尺多长的老玉米棒子,这一件件自己的杰作,他很满足,他就像个凯旋归来的王者,诗人一样惬意。

他一生都在泥土上爬,但他好像还没有爬够。去世的前几天,那时他的病已经非常严重了,住了一段时间医院,出院时在街道边遇到卖辣子苗、茄子苗的,他立即各买了十几苗,看到他手里的菜苗,我们心里都酸酸的。

回到家里,他就要到地里去栽。大家都挡着不让去。一是怕他走不稳,经不起摔跤;二是害怕邻居笑话,一个都病成这个样子的老人,还让到地里干农活。我看他急得流出眼泪,说话的口气都变了,充满了对剥夺他劳动权利的不解、恐惧,甚至愤怒,他好长时间没到地里去了,他太想他的庄稼,太想他的土地……

我连忙说:让大去栽吧,今年雨水好,到时候茄子大、辣子多,咱多咥几盘。

徐顺顺婚礼(徐志顺岳父大人)(4)

辣子、茄子栽活了,可他却没有看到它们开花,没有看到它们结果……

岳父爱自己的亲人,尽管嘴上从来不说一个“爱”字,他把爱刻在一双手上,溶在滚烫的心里。他一生尽最大努力不给别人拖累,尽其所能照顾别人,他知道自己不能给亲人们留下多少值钱的东西,他只能把自己的一份爱,倾注在生活的细枝末节、点点滴滴上。

我妻子姊妹俩在县高中上学时,那时交通很不方便,一下雨路上就垮方,车就不通了。为了给她俩送粮食,他打听到本村有人开拖拉机进城,就坐熟人的拖拉机去送粮,离城里还有二十多里地,拖拉机也不能走了,他就扛着一百多斤粮,步行送到学校。到了城里,他都变成泥人,让人看了,又好笑,又好疼。晚上在一个亲戚那里住了一夜,第二天一早,拿了两个馒头,步行回家。不说不通车,就是通车,可能他也舍不得掏出一块五毛钱来买车票。那时候,万元户就是大富翁。走一天路,权当挣钱了,钱越花越少,腿脚却走不折,多划算。一路上,饿了嚼两口馒头,渴了,趴到河沟喝几口凉水。一百五十里路,走了20多个小时,到家时已过午夜,整个村庄都在静静的熟睡中。

徐顺顺婚礼(徐志顺岳父大人)(5)

岳父从来不乱花钱,不舍得买水果和零食。第一次买水果,那是我们带着孩子回家,他破天荒地给他的小外孙买了几个桃子。他将桃子分给大家,大家都说沾了孩子的光,那种惊喜不亚于得到了皇帝的恩赐。他却没有吃,理由很简单:咬不动。这倒是事实,他五十多岁,牙齿基本掉光了,头发基本上也脱光了,脊背也驼了,年轻时一米七的身高,五十岁垂直高度不足一米六,去世时八十岁,可能不足一米五。这是岁月在他身上留下的印记,艰难困苦就是一个魔鬼,总是将一个不堪负重的人,狠狠地往下摁。

岳父一直在默默地付出,自觉地付出,无痛地付出。前年他得病住院,一检查医生就说是食道癌晚期。因为年龄大,加上身体弱,抗病能力差,医生说不宜做手术。为了不给他增加心理负担,我们给他说是一般疾病,不严重,治疗一段时间就会好。住院一段时间后,他觉得体能有所恢复,就坚决要出院,他是怕多花钱,更放心不下我岳母。

岳母前几年摔了一跤,下肢瘫痪,平时在家主要靠岳父侍候。所以岳父在医院呆不住,整天催促要回去。回去后他又开始照顾我岳母,推着轮椅在村子里转,脊背弓得更厉害,远处只能看到隆起的脊背,看不到头脸。这是一个生命垂危的重病人在照顾另一个病人,他们几乎形影不离,一直到最后岳父自己走不动路了,他慢慢也知道了自己得的是“冤孽病”,他还勉强推着,这是他最后的权利,他不想放弃……

徐顺顺婚礼(徐志顺岳父大人)(6)

完全丢开轮椅的扶手,那是他摔倒之后,他的腿已经无法支撑起自己的身子,尽管他的身子已经瘦得只剩皮包骨头,没有多少重量,风都能吹得倒。他嘴唇颤抖着,断断续续地说:以后……谁个……来……推你……

他无奈地撒开了手……

我知道,为岳父这样一个人写一篇文章是很难的,他没有一点名气,现在知道他的人很少,将来知道他的人会更少,人们从他的墓地走过,不会知道他是这土地的主人,除非在他墓碑前默念他好处的儿孙。他太普通了,就像地里的一棵不起眼的庄稼,像河滩上的一粒沙子,像路边的一颗草,像一只举着与自己身体极不相称重物艰难爬行的蚂蚁……

徐顺顺婚礼(徐志顺岳父大人)(7)

我们的蚁族,我们的父母……

编辑:悠闲

图片来源于网络

徐顺顺婚礼(徐志顺岳父大人)(8)

作者简介

徐志顺,笔名徐舟,陕西省作家协会会员,商洛诗歌协会理事,商洛写作学会理事。被商洛市作协授予“德艺双馨优秀会员”称号,被商洛市文联授予“优秀文艺人才志愿者”,被中华诗词研究会、中国诗词家协会、中华诗词学术研究院、国际中华诗词总会授予“中华诗词德艺双馨著作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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