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问篇第十四」2

【原文】

子曰:“士而怀居,不足以为士矣。”

【译文】

孔子说:“士如果恋栈禄位(而不志于道),那就不配作士了。”

【注释】

“士”,泛指居官受禄的从政者。如《礼记·中庸》中的“忠信重禄,所以劝士也”。可不译。

“怀”,此处指恋栈、依恋。

“居”,此处指居位、居职,引申为“禄位”。通常是解作“家居、安居”并引申为“安逸”,今不从。

【评析】

历来各注都认为“怀居”是指“留恋安逸的生活”之类,但笔者对此有不同的看法。因此本章的关键,就在于如何理解“怀居”。而要理解“怀居”,就必须要同时理解与之紧密关联的“士”。

“何如斯可谓之士矣”?子贡和子路都向孔子问过这个问题。孔子给子贡的回答是:“行己有耻,使于四方,不辱君命,可谓士矣”(参见《善读「论语」13.20》)。意思是,为人耻为不善,办事卓有才干,就可算作士了;给子路的回答是:“切切偲偲,怡怡如也,可谓士矣”(参见《善读「论语」13.28》)。意思是,能与团队成员切磋相正、和睦相处,又有真才实学,就可以算作士了。从这两个回答中,实在难以发现作为“士”与不“留恋安逸的生活”有何必然的冲突。因此,将“居”解作“家居、安居”并引申为“安逸”似乎并不妥当。

笔者以为,“居”应作“居位”解。《论语》中的类似用法如:第三篇第26章中的“居上不宽”,第六篇第2章中的“居敬而行简”,以及第十二篇第14章中的“居之无倦”等。故“怀居”在此处应当是指恋栈所居之位,亦即恋栈禄位,而非指“留恋安逸的生活”。

作为从政者,“士”应当“志于道”。若“士而怀居”,恋栈禄位,当从“道”与保“位”发生冲突时,就难免会为保“位”而舍“道”以至于行己无耻。这就违背了孔子“行己有耻”的为“士”标准和“以道事君,不可则止”的出仕原则。故曰:“士而怀居,不足以为士矣”。

为“士”所食之“禄”,全由民众供养,皆为百姓血汗。故出仕而不志道行仁,则无异于硕鼠盗粮、蚊虫吸血,此仁者之所不忍为也;亦无异于身负巨债,无以为偿,此智者之所不屑为也。当今为“士”以及想要为“士”而参加公考者,有如过江之鲫,其中有几人是欲志道行仁?又有几人不是“士而怀居”、恋栈禄位?不仁不智一至于斯,令人为之一叹……!

论语八则之学而不厌的感悟(善读论语14.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