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下的年轻人时常感叹:信用卡额度担不起梦想,工资卡余额涨不过脱发量于是,很多人会选择跳槽,其中不乏“裸辞”者,现在小编就来说说关于那些裸辞的人后来都怎样了?下面内容希望能帮助到你,我们来一起看看吧!

那些裸辞的人后来都怎样了(那些裸辞的年轻人)

那些裸辞的人后来都怎样了

当下的年轻人时常感叹:信用卡额度担不起梦想,工资卡余额涨不过脱发量。于是,很多人会选择跳槽,其中不乏“裸辞”者。

裸辞,意思是没找好下家,不考虑后路,便毅然决然地辞职离开单位,此举颇有“壮士一去兮不复还”般的勇气与魄力。

裸辞,看起来很潇洒果敢,但往往“帅不过三秒”,有时甚至会面临一些法律风险!

周紫鹃,公司职员,2019年3月28日辞职无权获得经济补偿

应聘时,周紫鹃一路“过关斩将”,最终在一家公司获得自己心仪的岗位。入职不久,周紫鹃发现自己担负的工作并没有想象的那么简单:客户无理刁难、老板死盯业绩、同事争权夺利……

工作三年后,周紫鹃于2019年3月28日提前一个月向公司递交了辞职报告。当她去办理相关手续时,希望公司能够支付经济补偿金,却被公司拒绝了。

点评

根据法律规定,以下情形,离职经济补偿金一分也不能少:

劳动者被迫离职

用人单位提出解约

用人单位非过失性解约

用人单位依法裁员

用人单位不续约

用人单位破产等原因解约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因任务完成而终止的

周紫鹃提前30天提出辞职,属于主动辞职,用人单位无需向其支付经济补偿金。

郭芬琳,部门副经理,2019年5月15日辞职无法享受失业保险

由于业务能力强,深得老板信任,仅过了三个月,郭芬琳便升至部门副经理职位。可是,她不是当官的料,虽然付出了很大心力,但团队的业绩却越来越差。慢慢地,老板对她的态度,也从当初的鼓励、安慰,变成呵斥、厌恶。

2019年5月15日,郭芬琳向公司递交了辞呈,但此后数月她未能找到工作。当她前往社保机构领取失业保险金时,也遭到拒绝。

点评

《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二)项规定,只有“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才能领取失业保险金。

《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第四条则将“非因本人意愿”明确为:

终止劳动合同的;

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和辞退的;

根据《劳动法》第三十二条第二、三项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

而《劳动法》第三十二条第二、三项是指用人单位强迫劳动、未按约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郭芬琳的情形,不在其列。

高凤婷,车间工人,2019年6月4日辞职承担单位损失赔偿责任

高凤婷与同事一起从事流水作业,各个岗位间一环扣一环,人员安置也是“一个萝卜一个坑”,缺一不可。由于车间主任对工作非常挑剔,办事毛糙的高凤婷经常受到批评和指责,高凤婷对此非常不服气。

2019年6月4日,高凤婷再次挨批后感觉忍无可忍,高喊一声“老娘不伺候了!”便义无反顾地选择了裸辞。可是,这种酣畅淋漓的感觉还没有完全退去,公司便找上门来:由于高凤婷的突然离岗,公司一时找不到合适人员替代被迫停工四日,要求高凤婷必须承担赔偿责任。

点评

一方面,《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高凤婷在劳动合同期满前,未能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司,突然辞职并当即走人,明显与之相违。

另一方面,《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规定:“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也指出:“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用人单位可以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损失。”

因为高凤婷系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并已导致公司因工作无法衔接而造成损失,自然必须作出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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