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宫裸照的流出,让很多人为艺术家的此举感到“不耻”!我们不是艺术家,无法从艺术的角度去评判其艺术价值到底有多高,但是从法律的角度来讲,虽然它让法律很尴尬,但是其应该受到规制!

故宫画风原图(故宫裸照遭非议)(1)

故宫裸照遭网友质疑

近日,一组在故宫博物院拍摄的裸体照片在网络流传。一位年轻的女模特全身赤裸,立在洁白的殿阶下摆出种种造型。其中一张照片中女模特骑坐在螭首上。

这组网络热传的照片,引起了巨大争议。照片最早由微博名为“WANIMAL”的博主发布,5月17日,他发布了标签为“我在故宫博物院”和“我在庆陵(明十三陵)”等多张照片。

照片经媒体转载发布后,引发关注。有网友认为拍得很艺术,但更多网友表示质疑。“故宫允许么?”还有网友认为故宫代表了中国文化,在如此庄重的地方拍摄裸照,是对中国文化的亵渎。

公共场所故意裸露身体是否当罚

艺术家的“癫狂”,常常会让人感觉不可思议,因此,有时突破道德的“底线”行事,也情理之中。然而,如果艺术的行为闯入了法律的禁区,他是否该受到法律的惩罚?

根据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猥亵他人的,或者在公共场所故意裸露身体,情节恶劣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猥亵智力残疾人、精神病人、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在公共场所故意裸露身体,情节恶劣”的行为的特征表现为行为人必须是在公共场所故意实施裸露身体,情节恶劣的行为。“公共场所”主要是指公众进行公开活动的场所,如商店、影剧院、体育场、公共交通工具、街道等场所。“裸露身体”,不仅包括赤裸全身,也包括比较常见的赤裸下身或者暴露阴私部位,或者女性赤裸上身等情形。

或许此事件中的践行人体艺术的女模特,裸露身体在故宫拍裸照的行为,只是单纯的要达到艺术的某种的更高造诣,并没有挑衅国家法律的意思,也没有想要故意侵犯他人权利的故意。但是其行为确实完全符合“违法”的相关客观构成,受到法律的惩罚,似乎也无可非议!

故宫画风原图(故宫裸照遭非议)(2)

虽然,该事件中的摄影师称,其在世界多地都拍过如此的“艺术照”。但是目前大家对于此事仍旧众说纷纭!然而,对于“艺术”的容忍,各国或许有不同的底线。既然我国法律有规定,那么为了保障法律的权威,即使其不合理也应得到遵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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