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济南日报-爱济南

经过20多天紧张的功能测试、系统调试等工作,我市养老保险全国统筹信息系统将于3月21日起正式上线运行。上线新系统后,经办人员需要注意的事项有哪些?经办服务有哪些调整变化?

根据全省统一要求,3月21日新系统将正式上线,恢复后各“网办、掌办”线上服务渠道均可正常使用,届时如果因业务量大、网络流量大造成线上办理拥堵,建议市民合理安排申报操作时间,错峰办理相关社保业务。市社保中心已制定应急预案,将根据系统上线后实际运行、反馈问题等情况及时优化完善,确保给参保单位和群众带来最便捷的社保服务体验。

济南市社保信息系统更新时间(济南社保系统即将恢复)(1)

另外,系统升级后,部分网上服务系统功能做了调整,该中心已制作详细的操作指南和视频演示,届时参保单位和群众可以在中心官方网站、“济南社保”微信公众号等渠道进行查阅。

因系统停机未及时完成2、3月申报应收核定并缴费的,可在4月30日前缴纳应收核定的社会保险费,不加收滞纳金。此外,因系统停机,在4月缴纳2、3月社会保险费的参保单位和群众,不会影响享受相关社保待遇。

此外,恢复系统后,针对我市工伤职工就医结算有以下注意事项:系统停机期间已出院,未办理结算的工伤职工,可持社保卡到所住医院进行补登记和结算;系统停机期间门诊现金就医的工伤职工,可持病历、医疗发票、检查化验结论等材料,到全市任一工伤保险经办进行现金报销;系统恢复后,工伤职工仍需门诊或住院治疗的,按规定在工伤定点医院实行联网结算即可。

(济南日报 记者:王晓菲 通讯员:王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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