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邓诺编辑|王书博,现在小编就来说说关于合同成立生效之间有什么区别?下面内容希望能帮助到你,我们来一起看看吧!

合同成立生效之间有什么区别(合同成立与合同生效)

合同成立生效之间有什么区别

文|邓诺

编辑|王书博

合同成立与合同生效是民法的两个重要概念,但两者的内容是不同的,合同的成立是指合同订立过程的完成,而合同的生效是对合同效力的判断。在日常生活中,人们往往会把这两个概念混淆,其实合同成立并不意味着合同生效。

一、合同的成立

合同成立分为一般成立要件和特别成立要件。一般成立要件是所有合同成立均须具备的要件,包括双方或者多方当事人之间对于合同内容达成合意、合同内容明确、经过要约和承诺两个阶段等。除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能够确定当事人名称、合同标的、数量的,一般就认为合同成立。特别成立要件是指某些合同必须具备的要件,例如一些合同需要具备特殊的形式才能成立,一些合同以交付标的物作为成立要件。

二、合同的生效

一个合同成立后,想产生法律效力必须满足以下几个要件:

(一)当事人缔约时有相应的缔约能力

(二)当事人的意思表示真实

(三)合同内容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以及公序良俗

此外,一些特殊的合同还需要满足其他特别生效要件才能促成合同生效,例如,法律规定必须登记、批准方能生效的合同、附生效条件的合同以及附生效期限的合同。

三、合同成立与合同生效的区别

一方面,两者在内容判断上是不同的。合同的成立与否属于事实判断问题,着眼于判断合同是否存在,其结果只有成立和不成立两种情况。而合同的生效与否是法律价值判断,关键在于判断合同是否符合法律的规定,是否发生法律上的效力,根据法律规定,其结果有生效、无效、效力待定、可撤销等多种情况。

另一方面,合同成立和生效适用的规则不同。合同的成立适用意思自治原则,当事人根据自己的真实意愿,协商一致达成协议,体现了当事人的意志自由,当事人可以按照自己意愿选择合同的相对人、订立合同的形式、内容,依其自由意志创设权利义务关系,只要具备意思表示这一基本事实,合同即告成立;而合同的生效会处在国家的干预之下,根据合同内容是否符合法律规定以及公序良俗,才能判断该合同是否生效。

综上所述,合同的成立主要考虑的是合同形式上的要求,而合同生效则侧重于对合同内容的考察,在实践中,对于已经成立的合同不能认为其当然有效,而是需要根据法定生效要件去判断其效力状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