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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选秀类综艺对音乐作品的使用,大多为改编和翻唱的重新演绎,引起纠纷时常常以“法定许可使用”来辩称。但法定许可在直接单纯地播放原作品的情形才能适用,所以节目组并不能以法定许可来要求免责,仍然需要获得许可并支付报酬才能使用。

法定许可真是音乐综艺的“挡箭牌”吗?

最近几年,歌唱类音乐综艺节目实在是火了一把。自从2013年《我是歌手》节目爆红之后,歌唱综艺的热度就没消减过,从《我是歌手》,到《梦想的声音》,到《声入人心》等等,这类节目收视率一直很高。不少参赛歌手一经登台就人气飙升,粉丝大涨。

但是很多歌唱类综艺节目因其模式的规定,选手的竞演歌曲大多采用翻唱并改编他人的歌曲,或由节目组织者指定安排演唱歌曲。这种模式下,如果在授权环节没有处理好就很容易使歌手以及节目制作方陷入版权纠纷。

湖南卫视《歌手》第五季中迪玛希以《歌剧2》作为竞演歌曲后,节目组就接到了词曲作者发来的律师函。该消息一经媒体发布,立即引起业界及众多“吃瓜群众”的关注。

《明日之子》第2季是腾讯和哇唧唧哇公司共同推出的一档音乐偶像养成节目。2018年6月30日播出的《明日之子》第2季第一期节目中使用了国内知名民谣歌手李志享有著作权的音乐作品《天空之城》,该期节目在腾讯视频等网站、媒体传播,目前播放次数超过五亿次。腾讯和哇唧唧哇公司在没有取得原告授权许可的情况下,在其联合制作的节目中擅自使用李志的作品进行表演,并在腾讯视频播放。李志将腾讯和哇唧唧哇公司告上了法庭。法院认为,《明日之子》第二季的出品方腾讯公司、哇唧唧哇公司和腾讯音乐娱乐公司未经原告许可,在其制作的综艺节目《明日之子》第二季第一期中组织歌手公开表演音乐作品《天空之城》、允许腾讯视频公开播送包含该段表演的该期综艺节目以及在线提供该期综艺节目的行为,已侵犯了原告对音乐作品《天空之城》享有的表演权和信息网络传播权,依法应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并综合考虑作品类型、合理使用费、侵权行为性质、后果等情节酌定经济损失赔偿20万元。

其实,歌唱类综艺节目发生类似侵权的问题早已不是第一次了,那么法律上究竟是如何规定的呢?

根据即将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但应当支付报酬。也就是说,电视台可以直接播放他人的音乐作品,不需要征得许可,但需要支付报酬,这就是我们所说的法定许可,使用的许可由法律直接进行规定,使用人和许可人没必要再进行协商。那么,歌唱类综艺上使用他人的音乐作品,是否符合四十六条所规定的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因而构成法定许可呢?

许多节目常常用该条规定作为侵权的“挡箭牌”。其实,这种情况下并不能构成法定许可。因为这种情况通常是指在电视节目或者广播上单纯地播放他人的音乐作品,也就是直接把他人的歌曲放出来,而综艺节目上对歌曲的使用往往会进行改编、翻唱,这就已经大大超出了法定许可所允许的范围了。因为法定许可的原意是促进原作品的传播,才允许使用人不经许可的使用,但改编后已经脱离了原作品了,因此不能构成法定许可。

另外,根据即将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三十八条,使用他人作品演出,表演者应当取得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演出组织者组织演出,应由该组织者取得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所以,歌唱类综艺是无法用法定许可当“挡箭牌”的,而组织者,一般是节目制作方需要背负起获取授权的责任,才能避免节目陷入版权纠纷的泥潭,维持节目的良好口碑。

我国目前音乐类节目的音乐版权环境在逐渐改善。比如,《乐队的夏天》在节目制作中对于版权的使用堪称严谨。在很多乐队的参赛作品,都改编自王菲、朴树、邓丽君、汪峰等音乐人,乐队在翻唱这些歌曲时,节目组特意在节目视频画面的右下角,非常细致而专业的标出了对应的版权信息。近期大热的《青春有你3》,在节目录制前就完成了所选用歌曲的授权洽谈,避免了版权纠纷等问题的发生,除此之外,节目组还自己制作了很多优质的原创作品,既节省了版权支出,又给观众带来了更多新鲜美好的原创体验,也可以见到节目对版权的重视程度。

在音乐节目中,歌手对歌曲的翻唱或改编,都是要取得著作权人的许可的。各大卫视如今都和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签订了“一揽子使用协议”,可以直接使用授权作品,之后再由音著协进行著作权收费,但其中由于一些独立音乐人没有加入音著协,所以在使用他们的作品时,还需要单独获取授权。需要注意的是,“一揽子使用协议”的著作权中包括“广播权”、“信息网络传播权”、“复制权”和“表演权”,而并不包括“改编权”,所以在音乐节目中进行歌曲改编翻唱时,还要确定是否侵犯到了著作权人的改编权。但著作权法中的“改编权”对“改编”的定义和我们通常意义上对“改编”的理解不太一样。只有在保留原作品基本表达的情况下通过改变原作品创作出新作品,才是著作权法意义上的改编行为。如果仅是对作品进行小范围修饰,使作品表现力更强,则一般不会涉及侵权问题;而如果变成了新作品,比如将京剧改编成交响乐,或对原作品在情感、意境上的重新创作,则可能涉及改编权问题。

音乐综艺节目容易陷入侵权风波,也应自觉树立版权保护意识,对版权问题更加谨慎,在前期对相关授权事务进行联系,为后期减少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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