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2月24日,刘某驾驶两轮电动车,沿赤峰市元宝山区天山路由南向北行驶至与内环北路交叉路口南口处,从非机动车道进入机动车内左转弯时,与其前方同向遇红灯停车由孟某驾驶的小型客车尾部左侧相撞后,刘某倒向道路中间西侧时,与由北向南行驶由王某驾驶的大型新能源客车相撞,造成车辆受损、刘某受伤的交通事故,现在小编就来说说关于电动车走人行道会不会被查?下面内容希望能帮助到你,我们来一起看看吧!

电动车走人行道会不会被查(驾驶电动车随意穿行)

电动车走人行道会不会被查

随意穿行、闯红灯、逆行这些陋习不仅不文明而且还非常的危险

2022年2月24日,刘某驾驶两轮电动车,沿赤峰市元宝山区天山路由南向北行驶至与内环北路交叉路口南口处,从非机动车道进入机动车内左转弯时,与其前方同向遇红灯停车由孟某驾驶的小型客车尾部左侧相撞后,刘某倒向道路中间西侧时,与由北向南行驶由王某驾驶的大型新能源客车相撞,造成车辆受损、刘某受伤的交通事故。

经调查,当事人刘某驾驶两轮电动车,在从非机动车道进入机动车道转弯时,未能安全驾驶,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六条 根据道路条件和通行需要,道路划分为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的,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实行分道通行。没有划分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的,机动车在道路中间通行,非机动车和行人在道路两侧通行。”和“第三十八条 车辆、行人应当按照交通信号通行;遇有交通警察现场指挥时,应当按照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行;在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上,应当在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之规定。当事人刘某负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当事人孟某、王某无责任。

交警提示

驾驶电动车出行,请佩戴好安全头盔,走非机动车道,未划分非机动车道路段请靠道路右侧行驶,切勿逆行、随意穿行、闯红灯,否则一旦发生事故,电动车驾驶人也同样需要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林凤 陈靖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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