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系统各有关单位:

根据《泉州市教育局关于2020年全市初中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泉教中〔2020〕6号)《2020年晋江市民办初中学校招生工作方案》(晋招考委〔2020〕3号)精神,经审核,符合我市2020年民办初中招生相关政策规定的教育优待照顾对象21名,现将结果通报如下:

一、全市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子女、泉州市第一至第三层次人才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等对象,共计1人(由泉州市公安局海防支队出具证明,中教科审查)。

二、全市符合民办学校举办者直系亲属,共计1人(由晋江市子江中学出具证明,中教科复核审查)。

三、全市经民办学校董事会研究确认的本校教职工子女,共计19人(由晋江市子江中学、晋江市季延初级中学、泉州中远学校出具证明,中教科复核审查)。

公示时间:6月30日至7月2日

公示电话:85660279(市纪委监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 、85688012(中教科)

来访来电时间:正常工作时间

接待科室:晋江市教育局中教科

如有异议请于7月2日前到中教科更正。

2020年晋江市民办学校照顾对象汇总表

晋江摇号第一批可以摇几个学校(晋江这21名小学毕业生免摇号上季初)(1)


内容来源:晋江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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