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假冒戴森电器(家乐福里那批假冒南汇8424的真凶找到了)(1)

还记得之前闹得沸沸扬扬的家乐福假冒南汇8424的事件吗?

记者先来为大家回忆一下:今年7月,有“吃瓜群众”向上海市消保委反映,苏宁家乐福所售8424西瓜只要1.68元/斤,但是,西瓜所贴标示与上海发布公众号公布的不一样,让消费者感到疑惑。结果,消保委通过向家乐福以及浦东新区农协等相关单位寻根溯源,确认这批8424西瓜并非正品,西瓜下架。

但这件事情还没完,究竟是谁把假冒南汇8424西瓜卖给了家乐福?记者在今天市市场监管局向社会公布的“铁拳”行动第六批典型案例中,发现破案了。

原来,当时普陀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根据网络巡查中查见的相关线索,对家乐福超市销售的价格为1.68元/斤并张贴有“南汇8424西瓜”图文标识贴纸的散称西瓜和标识的真实来源进行核查。经查,当事人上海果品配送有限公司委托自然人梁某采购所谓“南汇8424西瓜”,而梁某则实际从某果品批发市场采购了来自江苏、河南等地的品种不明的西瓜,同时按照当事人的指示张贴上含有“南汇8424西瓜”图文标识的贴纸,从而冒充南汇8424西瓜并配送给家乐福超市,总计配送42060公斤,涉案金额13.4余万元。

因涉案西瓜实际产地非来自于浦东新区南汇地区,且其所加贴的标识贴纸内容在组成元素和关键文字等方面与浦东农协第18311939号地理标志集体商标近似,当事人未经权利人许可,在其销售的西瓜上张贴印有与权利人注册商标近似的含有“南汇8424西瓜”图文标识贴纸的行为,构成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第(二)项“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所指的侵权行为,侵犯了浦东农协的所注册的地理标志集体商标的专用权。

9月27日,普陀区市场监管局对上海果品配送有限公司侵犯“南汇8424西瓜”地理标志集体商标专用权的行为,依法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处罚款人民币40.3776万元。

据悉,今年以来,市场监管部门在全市范围内开展2021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截至10月20日,全市市场监管部门出动执法检查人员19.88万人次,检查企业16.07万家次,立案4755件,移送司法74件。

在“铁拳”行动的第六批典型案例中,记者也找到了加拿大鹅的后续。

2021年1月12日,黄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接投诉举报反映希计(上海)商贸有限公司的天猫旗舰店有使用绝对化用语和格式条款的行为。黄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1年1月19日对当事人立案调查。

上海假冒戴森电器(家乐福里那批假冒南汇8424的真凶找到了)(2)

当事人在其天猫旗舰店发布“我们的所有羽绒混合材料均含有Hutterite羽绒,这是优良且最保暖的加拿大羽绒”的文字内容及“涉及已损坏或已经使用过的商品,若因质量问题退款,如有必要需经权威质检部门或Canada Goose质量部门鉴定,Canada Goose保留最终判定权。”的文字内容。经查明,当事人在缺乏事实依据及调查研究的情况下,声称其所销售的产品所用的羽绒混合材料是“均含有Hutterite羽绒,这是优良且最保暖的加拿大羽绒”,与实际情况不符,同时会对消费者的购买行为产生实质性影响,构成虚假广告行为。以及当事人利用格式条款内容擅自扩大了自身对产品的判定权,排除了消费者因产品质量瑕疵问题依法享有的其他权利。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条第一款及《合同违法行为监督处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六)项的规定,黄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五条及《合同违法行为监督处理办法》第十二条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今年6月7日,黄浦区市场监管局对希计(上海)商贸有限公司发布的广告含有虚假内容及在格式条款中排除消费者权利的行为,依法作出警告、责令停止发布违法广告、责令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罚款人民币45万元的行政处罚。

作者:徐晶卉

编辑:张天弛

,